累牘隨筆 - 自殺事件始末 第三天

 

0 與 1 結伴在 e-mail 穿梭搗亂,然後新寄的信已經不是 b 了,
剛下的二支蠱不知道有沒有用?半個月不發作的話,就叫失敗了。

死期當然也就訂在那一天午夜的12點鐘響過後。

其實星期六就偷偷開過門了,只知道服下的藥臉色終還是不讓他有機會變?
是以為另一個人一直在身邊嗎?


從盤古開天闢地以來就是規定這樣,等不到你想說的話就一直被害到今天。

或許三天之後就又過期了,也就因為這樣可能永遠像沉睡在百慕達三角洲海底的秘密。

我在意想,星期一完後是不是就不用準備古中藥的砒霜?
剛剛電話對著我做一秒鬼臉,因為心翻過來寫差一點阻止呼吸。



有人在!



你知不知道?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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